自行车租赁条款与条件

本使用条款与大雪神威民太拉DMO(以下简称“运营商”)相同。 旭川机场活动中心(以下简称“设施”)。 该条款规定了自行车租赁。 未在使用条款中规定的事项应受法律法规或一般习俗约束。

■资格
租赁自行车仅允许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客户使用:
1. 能够遵守设施条款及其他交通规则的人。
2. 拥有可被该机构联系的手机的人。
3. 租赁当天携带身份证并可向工作人员出示者。
4. 那些没有酒精影响的人。
5. 如果您未满18岁,贷款期间您必须有父母或监护人,或18岁以上的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陪同。 那些可以被陪同的人,而那人又可以被一个不是好朋友陪同的人
父母和监护人应根据这些条款承担连带责任。
6. 其他判断该设施适合使用者。

■自行车租赁时间及使用费
·9:00~16:30(仅限当天租借)
·电动辅助山地车 每天4000日元(含税)
·每辆车担保费3000日元(自行车归还时退款) )

■预订
客户可以在网上提前预订。 (租期前两天,营业时间为12点)
即使没有预订,根据租赁情况,也可以当天租车。 但优先考虑提前预订的客户。
如果您在租赁当天可能会迟到,请在预订时间前通过电话联系设施。

■关于取消
如果您因方便而取消预订,将收取以下取消费用。
·使用日前4~7天内:使用费30%
·使用日前2~3天:使用费40%
·使用前一天:使用费50%
·使用当天:100%使用费
如果预订时间超过一小时且未提前通知,将自动取消为无预告取消,使用费将收取100%。 *天数计算时包括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如何联系我们取消
使用开始前一天之前:请通过以下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联系我们。
使用当天:仅限电话。
【联系方式】平日 0166-73-6968(9:00~17:00) 大胜神威民太郎 DMO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080-9667-8208(8:30~16:30) 旭川机场活动中心
电子邮件 shohin@taisetsu-kamui.jp

■关于退款处理
如果因取消政策产生了取消费,扣除取消费的金额将被退还。
退款将通过所用信用卡进行。
·退款处理日期:退款将在取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
·退款完成日期:取决于你的信用卡公司。 请注意,退款处理日期可能需要大约1~2个月。
*如需详细退款时间,请直接联系您的信用卡公司。

■免责声明
如发生以下任何活动,不收取取消费用。
·因恶劣天气取消:因恶劣天气对租赁自行车骑行造成危险。
·交通影响:使用当天航班发生重大延误或取消。

■关于预订变更
预订完成后无法更改。
如果您想更改预订,请取消当前预订并重新预订。
请注意,在此情况下还将适用取消规定,并可能收取规定的取消费用。
请注意,根据可用性,您可能无法重新预订。

■申请流程
申请使用流程如下。
1. 填写租赁申请表。
2. 将你的身份证交给设施工作人员。 请注意,该设施工作人员会核查您的身份证并拍摄复印件或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在租借物品归还后将被丢弃或删除。) )
3. 我们会结算租金。 贷款费用应按单独确定的预先结算,原则上应提前结清。
4. 该设施的工作人员将解释如何处理租赁物品及所购买的保险。 我们将根据您的需求量身定制租赁方案。
5. 客户与设施工作人员将共同确认租赁物品无缺陷。
6. 该设施的工作人员将租赁物品交给客户。

■租赁物品归还
客户必须在预定归还时间前归还租赁物品。 请将租赁物品以租赁时的状态归还。
如有任何异常或故障,请立即通知设施工作人员。

■租赁合同的建立
租赁物品的租赁合同是在设施收到租金并将物品交付给客户时成立的。
如果客户预订的租赁物品因意外盗窃或其他非设施或运营商的原因无法租赁,
设施可取消租赁协议。

■申请无效
如果客人在租赁期间属于以下任何一项,设施可取消客户的申请,并立即要求归还租赁物品,无需任何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设施收到的租金将不予退还。
1. 当用户违反本使用条款时。
2. 事故发生时,原因归因于客户。
3. 当用户不再有资格使用时。

■贷款期限已超过。
如果您可能错过预期的返还时间,请立即联系房产。 如果您在贷款期限后未提前通知就归还房产,我们不会退还您收到的担保费。 如果下一位客户因退货延迟无法使用该产品,并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公司应对损害进行赔偿。
如果客户在预定退货时间后仍未退货,我们可能会通过电话确认。 请注意,该设施的关闭时间为16:30。 如果您未在营业时间内退货,保证费将不予退还。

■关于行李寄存
申请自行车租赁的客人可以在租赁期间将行李寄存于该物业。 申请使用时请告知我们。 请勿将贵重物品或易碎物品放入托运行李中。 即使发生任何损失,比如盗窃,本机构也不对任何损失负责。 如果怀疑存放物品属于危险品或可能在储存过程中破坏储存区域的物品,设施工作人员可在未经客户许可的情况下打开行李并妥善处理。

■故障/损伤
如果租赁物品损坏或损坏,请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物业。
如果租赁物品因客户原因损坏或损坏,客户可能会被收取损失赔偿。

■盗窃与遗失
如果您的租赁物品被盗或遗失,请立即联系物业。
如果租借物品因客户自身原因被盗或遗失,客户可能会被收取损失赔偿。
如果您丢失了钥匙,保证费用将不会退还。

■事故
如果您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请立即联系设施。
如有必要,请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如报警。
如果设施或第三方因客户原因受损,客户应对损害进行赔偿。
使用租赁自行车时的伤害和其他伤害将在本设施所涵盖的保险范围内获得赔偿。
绿色TS标志补充保险
“伤害赔偿”·死亡,严重残留残疾1~4级固定50万日元·住院超过15天,5万日元
“责任赔偿”·死亡与伤害(所有人身事故) 限额1亿日元
如果需要就事故进行和解,你将对此负责。 该设施不对任何事故负责。
即使自行车故障并对客户或第三方造成损害,设施也不承担任何损失责任。

■禁止行为
1. 租赁期间,客户不得允许除填写租赁申请表的用户以外的任何人使用租赁自行车。
2. 鲁莽驾驶、酒后驾驶或其他交通规则违规行为。
3. 在危险场所、不合适的场所或方法中使用。
4. 可能导致行人阻碍交通的行为。
5. 修改和变更租赁产品的结构、设备等。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因不可抗力而终止
租赁期间,若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非设施或客户)而无法使用,租赁协议应终止。 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应及时通知设施,并提前同意不退还租金。

■信义律
如对本使用条款内容或未描述的事项有任何疑问,客户与设施应诚信讨论并努力解决问题。

■合意管辖法院
如有关您在本条款下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任何争议,您同意由地区法院对该设施拥有管辖权。

■个人信息的使用
关于使用本服务,设施将努力妥善保护由该设施获得的个人信息,且不将该信息用于非自行车租赁运营必要用途。
安装在租赁自行车上的GPS通过定位信息和驾驶路线等信息,可能会被用于考虑未来自行车租赁业务,因为统计信息中个人身份变得不可能。

旭川机场活动中心
营业时间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8:30~16:30
请致电080-9667-8208(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0166-73-6968(工作日)